流动人才党委各党支部:
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考评的通知》(黔直党通﹝2017﹞12号)中,“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要求,同时,结合省直工委《关于2017年度省直目标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好流动人才党委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形式:书面述职。
三、述职内容: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主要包括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内容。二是加强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主要包括围绕“学懂弄通做实”,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要包括支部坚持“三会一课”、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培育、总结和推广党支部组织生活典型;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等内容。四是加强党的作风纪律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主要包括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支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内容。
四、要求
1、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举措。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人人参与,认真总结。支部书记在本年度期间退休、离职的,述职工作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2、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要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责任与要求,条理分明,体现特点,务必于2017年12月27日前采取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向本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述职,同时将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及召开组织生活会述职情况报流动人才党委办公室。
中共贵州省人才大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抄送: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机关党委,省人才大市场,省人才服务局,流动人才党委委员。
流动人才党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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