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9项措施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讯(记者 王瑶)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系列部署。要求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
《方案》从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速能源行业清洁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推动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治理、推进重点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的29项具体措施。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两高”和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积极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有序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有序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统筹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全力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氨污染防控。
强化监管能力和制度保障。我省将持续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预防人为干扰环境自动监测站,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决策科技支撑。同时,逐步完善价格和相关政策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健全财政金融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