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流动人才党员之
预备党员办理转正须知
来源: | 作者:pmoe95174 | 发布时间: 2016-05-05 | 52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服务对象:党组织关系已转入我中心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

二、需要材料:

1、手写转正申请书,1500字以上。

2、提供所有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及鉴定材料并盖章(若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出具)。

3、手写思想汇报六篇(其中有一篇关于对“法轮功”的认识,一篇关于“十八大”的认识,一篇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一篇关于“三个代表”的认识,另两篇自命题),每篇1500字以上,填写思想汇报时间要错开。

4、若转入我中心时预备期已超过半年,需原所在党组织提供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考察情况。

5、如果预备期已到期并超过一年,有不得已的理由未及时办理,还要提供延期转正说明和单位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2、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相关材料到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3、参加党支部大会讨论,经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后审批。

4、待上级党组织下文后在网上查看转正名单。

五、办理时限:我中心党总支一般每半年办理一次转正手续。

六、注意事项:

预备党员提供的办理材料要与自己身份、经历、时间相符。